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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3:38:08 人气: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教育技术装备处(中心、办),各分支机构及有关会员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开展2024年度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指南

  为更好地指导企业参加教育装备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协会制定了《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4版)》(见附件1),请各申报单位参照执行。

 二、企业报名与遴选

  期望参加2024年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自愿填写《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见附件2),于4月5日前将盖好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信评工作邮箱,并将报名表原件盖公章寄送到协会。

  协会将结合报名企业参加协会及其所属省(市)行业协会或各分支机构的各项活动情况,另行发文确定参评企业名单。

  信用等级有效期今年即将到期的企业无需报名可与今年新获得参评资格企业一起重新参加评价,具体事宜在协会发文确定参评企业名单时一起通知。

  三、评价费用

  本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不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信用评价工作所需的所有费用均由协会统一承担。

  四、评价有效期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信用监测

  已获评信用等级企业的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监测,协会将结合企业社会信用信息进行,无特殊情况不需再提交相关资料。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李守国 010-59893193、13601174493

  信评工作邮箱:xpb@ceeia.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办公楼202室

  邮政编码:100082

  协会网址:http://www.ceeia.cn

  附件:

  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4版)

  2.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1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4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教育装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进程,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特制定《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指南(2024版)》。

  一、信用评价的含义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是协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自愿申报的会员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二、信用评价的内容、程序和意义

  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的信用记录核查,凡发生过严重失信行为的,一律不得参评,已经参评的取消其信用等级;二是技术指标评价,主要从企业基础信用指标、经营信用指标和社会信用指标等三方面来对受评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履行相关合约的能力及意愿进行综合评价。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对参加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提交材料-预审-技术评分-初评-公示-终审-结果发布”的程序进行。

  信用评价的结果广泛应用于市场准入、招投标、税收优惠、重点企业申报、政府采购、资质认定、项目申请、示范基地创建、信用保险和融资信贷等各项工作之中。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三、信用评价的证书及有效期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信用等级评级结果可在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网站查询。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统一制作颁发,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授权或许可,不得擅自制作、颁发及使用。

  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协会对获评企业信用等级在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满后需重新参加评价获得信用等级。

  四、信用等级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报名企业的基本条件

  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企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三年以上,近三年均有教育装备主营业务收入,且经营记录良好;

  3.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企业报名

  协会根据信用评价工作计划安排,于每年3月份前后向各地方协会、教育装备管理部门及协会相关分支机构等发布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报名通知,并在协会门户网站发布,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将《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名表》填写好,将电子版发送至信评工作专用邮箱xpb@ceeia.cn,并将报名表原件盖公章后寄送至协会技术标准部。

  (三)资格审核及评价材料报送

  协会根据企业参加协会及其所属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的各项活动情况审核企业参评资格,并通知审核通过的企业填报《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

  企业按信用等级评价具体事项通知要求,按期填报申报书,准备各项证明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与空白的《省(市)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初审表》一并寄送至企业注册所属的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进行初审。

  各省(市)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并按照《省(市)行业协会或分支机构初审表》的要求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将相关材料按期寄送至协会技术标准部。

  未成立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的省(市),请各省(市)教育技术装备处(中心、办)给予支持,协助办理。

  (四)评价及结果发布

  协会技术标准部将申报材料汇总提交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进行逐项评分后,组织信评委专家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进行审定,初步评定参评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为A级以上的企业名单通过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门户网站、中国教育装备网等进行公示。如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初评结果即为本次信用评价终审结果;如初评结果有异议,技术标准部将依据协会监事会核查处理意见向信评委提交监事会核查处理意见,由信评委终审确定最终评价结果。信评结果由协会信评委正式发文通告,并在协会网站及中国教育装备网等其它相关媒体上公布,同时报送各地方教育装备管理部门。

  五、监督管理

  教育装备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由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监事会负责。协会设立并公布投诉渠道,认真处理举报投诉,接受会员企业、媒体和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咨询评议和监督。

  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公开投诉电话:010-59893208、59893193 传真:010-59893200

  E-mail:jsh@ceeia.cn   网址:http://www.ceeia.cn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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